陆静教授
2014-01-08

  陆静,女,1969年出生,祖籍上海。199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现任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法学部教授,青岛大学法学院法律史方向硕士生导师(兼职),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成员,全国外国法律史研究会理事,青岛法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史学。多次荣获市委党校优秀教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青岛市2006-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多年来为各类领导干部班次(市管班、中青班、处级班、政法班等)讲授《依法行政》、《当代世界法律格局》、《职务犯罪预防》等多个法学专题;长期承担法律专业研究生班、本科班教学任务,讲授社会主义法治论纲、经济法学研究、行政法学研究、比较法总论、法律社会学、法学经典文选等课程,教学效果优秀。近年来在各类班次积极尝试案例式、研讨式、情景模拟式等新型教学方式,负责开发媒体沟通情景模拟教学项目,教学方式深受学员欢迎。

  在《光明日报》、《学习时报》、《红旗文稿》、《山东社会科学》、《东岳论丛》、《学术交流》等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60余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篇,论文两度入选全国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出版专著1部,主持省社科规划课题1项、市社科规划课题2项,部门横向课题1项;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课题、福特基金子课题及省部级课题8项。

  成果获得省社科三等奖1项、市社科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多项;主持并执笔完成市工商联委托课题获全国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王钦敏批示1项。参与完成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最终成果获第四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