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青岛日报》2021年3月25日 作者:刘晋祎
马克思主义关于共同富裕的相关论述分为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从狭义层面上主要强调在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基础上劳动者通过按劳分配实现的生活资料平等占有的状态;广义层面上则主要强调全体社会成员在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基础上通过联合劳动生产和共享社会产品所达到的一种平等状态,体现的是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实现富裕的平等性和机会的公平性。根据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条件,马克思主义在广义层面上的理论更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从主体旨向来看,共同富裕具有全民性。共同富裕的全民性是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的主体旨向。马克思认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的人的富裕为目的。邓小平同志对此问题曾指出,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和制度优势。在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提升,物质文明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共同富裕的受益主体是全体社会成员,而不是部分群体和少数人。在新发展阶段,实现共同富裕就是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阶层的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极大提升,最终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从客体内容来看,共同富裕具有全面性。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语境中,从广义上看,共同富裕的客体内容所涵盖的范围是指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是生存型、享受型和意义型三类资料的统一体。因此,共同富裕所指向的客体内容的基本特点就是全面性,满足的是人的全面发展需求和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既有物质层面的富裕,也有精神层面的富足;既有发展环境的舒适,也有社会环境的和谐;既有基本民生的雪中送炭,也有品质民生的锦上添花;既有全体需求的普惠满足,又有个体需求的差异满足。在覆盖内容全面的同时,在结构上也需做到均衡,特别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成果享有的公平性。只有将覆盖内容与结构均衡统筹起来,才能实现全面共富,精准满足人民多向度、多层次、广泛性的美好生活需要,最终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从实现途径来看,共同富裕具有共建性。实现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更不是仅仅依靠政府的坐享其成,而是以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为基本原则,坚持共建共享理念,通过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奋斗来满足普惠性与差异性需求的过程。如何处理好共建和共享的关系,是共同富裕实现路径的核心问题。在实践当中,实现做大蛋糕和分匀蛋糕的辩证统一是坚持共建共享理念的关键,也是保证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可持续性的动力根源所在。
从推进进程来看,共同富裕具有渐进性。我国作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一直将共同富裕作为价值目标导向,也具备实现共同富裕的先天制度优势,但受生产力水平和经济结构限制,共同富裕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为基础,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条件,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统一的由低级到高级、由不均衡到均衡的差异化发展过程。
(作者单位:中共青岛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