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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6-01

  根据青宣字〔2007〕41号文通知要求,为积极响应全市七一前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的号召,现将我校“党员奉献日”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发展意识,改进作风,关注民生,奉献社会,树立形象,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青岛和一流党校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和内容

  主题是:“情系民生、尽责奉献”。各党支部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注重方法,讲求实效,因地制宜地组织广大党员开展活动。通过深入街道、社区、镇村、企业开展调查研究、走访慰问等活动,了解民意,倾听民声。紧紧围绕基层和群众反映的急事、难事,组织党员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服务。尤其要引导广大党员关注弱势群体,开展帮贫扶困,带头奉献爱心。要着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建设和谐青岛,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迎奥运环境,组织广大党员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展示精神风貌,广泛宣传文明礼仪,建设优美环境。

  三、方法步骤

  今年“党员奉献日”活动,由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各党支部要根据部门特点和工作性质自行组织实施。活动时间在6月份。活动范围可在本部门、本单位,也可走向农村、走向社区、走向群众,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各党支部要按照学校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特点,认真研究制订活动计划,开展活动。各党支部的活动计划请于6月6日前报机关党委。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党支部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切实把开展活动同引导广大党员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参与奥运、树立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组织和参与活动,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全市提出的活动主题,精心确定活动重点,精心组织形成合力。把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与党员教育有机结合,纳入党员教育长效机制,变为自觉行动。通过活动,真正使每个党员受到一次党课教育,参加一次党性实践,树起一个良好形象。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党支部要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对“党员奉献日”活动的认识,以实际行动积极踊跃地参加到活动中来,并及时报送开展活动的动态信息和资料照片。学校要大力宣传活动主题,集中时间、人力,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各党支部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学校将组织力量对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奉献日”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各党支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活动的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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