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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党校2013年在职干部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3-03-06

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高专业知识水平的党员领导干部,根据省委鲁发[2009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省委党校2013年继续在青岛市委党校设点招收在职干部研究生班。

一、招生专业、学制和课程设置

在职干部研究生班开设经济管理、法学理论、公共管理三个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参照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和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相同专业所学的课程,设置各专业的课程。学习形式以双休日业余时间集中面授辅导与自学相结合。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该班主要招收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具有党和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部分优秀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企业单位的报考职级必须是“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和中型企业领导干部,国有参股的大中型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或国有投资主体委派、招聘及由选举产生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领导干部和企业党组织领导干部”,报名时须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报名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符合报名基本条件且已取得硕士学位或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名者,可以免试入学。

三、招生办法和名额分配

1、招生办法:个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区、市委组织部或市直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审核盖章,参加省委党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名额分配: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黄岛六区经济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专业、法学理论专业各2名;胶州、即墨、莱西、平度四市经济管理专业和公共管理专业各3名;法学理论专业各2名;市政法系统法学理论专业10名;市直其他各部门、单位经济管理专业和公共管理专业各15名,法学理论专业8名。各区(市)、部门和单位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到市委党校招生办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1—4月10按报名顺序,额满为止。

2.报名地点: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招生办公室(市委党校教学楼A106室)。

3.报名手续:报考人员持以下材料①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内容包括本人参加工作时间、行政职务、行政级别、专业技术职称、政治面貌、学历等);②副处级(四市为正科级)以上干部任命文件原件(企业干部须同时提交企业性质和企业类型文件原件、主管部门对干部任命的批复或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予接收);③毕业证原件(专科本科分别读的必须同时携带本科和专科毕业证,只有本科毕业证的不予接收);④身份证原件。带齐以上材料,由报考者本人到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教学楼暨国际学术交流培训中心A106房间(招生办)报名,经初审合格后领取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毕后,到区(市)委组织部、市直部门组织人事处或大企业党委组织部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然后携带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好照片)和上述四类材料的原件及各2份复印件(A4)、同底版一寸照片6张、二寸照片4张连同数码照片电子版(由考生自带U盘,照片的背景为天蓝色,像素为300×400,宽高比例为34 U盘拷贝数码照片后退还),到市委党校教学楼(青岛行政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A106招生办公室报名、缴费、领取复习资料。

4.有关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的收费文件规定,在职干部研究生班报名费100元,复习资料费100元;录取后每学员每学年学费6000元、教材费400元。三年学费教材费共计19200元,录取报到时可一次缴齐,也可分年度缴纳。

5.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由省委党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对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并向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6.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职级、职称、文化程度以报名时的情况为准,并由本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不符合条件者不准报考。对持伪造学历报考或在工作单位、职务级别、职称上弄虚作假者,除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外,向其所在单位或主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五、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考试科目:

经济管理、公共管理专业:政治理论、现代管理学、英语。法学理论专业:政治理论、法理学、英语。

2.考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6月15至16日在青岛市委党校指定考场(详见准考证)参加统一入学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经济管理专业

法学理论专业

公共管理专业

2013615

9001130

政治理论

政治理论

政治理论

14001630

现代管理学

法理学

现代管理学

2013616

9001130

英语

英语

英语

六、学历待遇

学员按教学计划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后,颁发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毕业证书,根据山东省委鲁发[20098号文件规定,“其学历作为干部任职选拔、公务员考评晋级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招生工作的咨询和联系

     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可向市委党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市委党校教学楼A106室),联系电话:85908176859082751357322960713969676089

    附件:报考2013年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介绍信.doc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2013年3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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