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校干部业余函授教育有哪些班次、专业、学制多长?
答:
(1)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开设行政管理、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人口管理方向)专业,高中中专起点,学制三年。
(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高中起点本科班:开设公共管理、经济管理和法律专业,高中中专起点,学制五年。
(3) 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开设公共管理、公共管理(人口管理方向)、经济管理、法律、工商管理、社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电子政务专业,大专起点,学制二年半。
(4)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开设经济管理、法律专业,具备本科学历、副处级干部、中共党员三条件者可报考,学制三年。
(5)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业余大专班:开设经济管理、法律、企业管理、会计学、农业经济管理、建设经济管理、档案文秘、交通行政管理等专业,高中中专起点,学制三年。
(6)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开设经济管理、法律、财务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建设经济管理、档案文秘、交通行政管理、物业管理等专业,大专起点,学制二年半。
(7)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开设经济管理、法学理论专业,具备本科学历、副处级干部、中共党员三条件者可报考,学制三年。
2、各班次专业招生报名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
报考在职干部研究生必须是中共党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县处级以上职务;
报考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和中共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
报考中共山东省委党校业余大专班,必须具有高中、中专或技校毕业证书。
3、怎样办理报名手续?
答: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班次专业有职务要求的,还要交验任职原件和复印件。凭上述证件即可到所在市委党校或区县委党校业教部门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填写《报名登记表》。也可直接从本网站下载报名表格,用B5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后,直接到报名点报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本站介绍。报考党校业教班次在哪个党校报名就在哪个党校考试、上课。一般就近报考,以方便学习。
4、各班次报名、考试、发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时间?
答:
各班次报名在每年12月上旬开始。入学考试时间在来年4月中下旬。发录取通知书时间是6月下旬。入学注册时间为8月下旬。开学时间为9月初。
5、各班次专业招生考试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
业余大专班各专业入学考试内容:政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
本科班各专业考试内容均为:马克思基础理论、语文、专业课(经济管理基础知识、法学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基础知识等)。
研究生班考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管理理论、英语四科。中央党校、省委党校每年均为以上各班次考生提供考试复习大纲和参考资料,考生也可自愿参加党校举办的考前辅导班。
6、招生怎样进行考试和录取?
答:
根据各班次学员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各班次专业均实行全国(全省)统一出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和统一录取。
7、如何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答:
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的党校业教处或财务处交纳学费,凭交费收据,到指定的班主任处注册。
8、业余函授教育各班次怎样上课?
答:
业余函授大专班、本科班、在职研究生班,每周上一天或两个半天的面授课,其它时间以自学为主。上课时间一般以周六、周日为主,但具体各党校的安排因教室、教师情况而不相同,请向报名党校咨询。
9:业余函授教育各班次各科目怎样考试?
答:
业余函授大专班、本科班,每学期一般开3门课,其中2门闭卷考试,1门开卷考试。另外各科目还要求完成一定作业,作业算入分数。在职研究生,每学期一般开4门课,其中2门闭卷考试,2门开卷考试。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要参加补考(上半年3月上旬,下半年9月上旬)或总补考(大专班6月上旬,本科班12月上旬)。各班次均在最后一学期撰写毕业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
10、学校对学员到校上课有哪些规定要求?
答:
一. 坚持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的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自觉改造世界观,实现"理论、党性、能力"全面提高的培训目标。
三.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要把学习理论、专业知识同个人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同分析、解决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中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分析和解决各种社会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 明确学习的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自觉学习,认真读书,刻苦钻研,独立思考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五.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规的模范。按时参加面授,听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请假并履行有关手续,遵守考勤制度;上课专心听讲,提高课堂听课效果,遵守课堂纪律;认真读书自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不得马虎,不得缺做,更不得找人代做或抄袭复印他人作业;严格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则、纪律,端正考风考纪,不得有任何的舞弊行为;按时办理注册和缴费手续,遵守学籍管理和学习成绩管理的各项规定。
六. 树立尊师爱生、互相尊重、教学相长的学风。要虚心求教,互帮互助,互相探讨学习中遇到理论和实际问题,团结同志,关心集体,维护班级的荣誉,开展创造文明班级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学秩序。
七. 不断总结学习经验和教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和学习成绩,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八. 坚决贯彻执行江泽民同志提出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把"三讲"的精神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做学习的模范,党性锻炼的模范,拼搏工作的模范,党校学员的模范。
11、在什么情况下,学员不得参加正常考试,只能参加补考?
答:
根据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或省委党校干部业余教育学院的规定,学员面授课缺课二分之一者或旷课达四分之一者;每门课不按规定时间上交作业者,不得参加期末正常考试,只能参加补考
12、什么情况下学员将被取消学籍?
答:
属以下情况之一,学员将被取消学籍:(1)学员在开学报到注册时未经请假超过二周未注册者;(2)在一学期三门课或累计有三门课旷课超过二分之一者;(3)一学期三门课或累计三门课作业全部不交者;(4)在期末考试或补考中有严重违纪者;(5)在考试中替考者;(6)所学课程累计三门以上者。
13、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休学?
答:
学员因特殊原因(患病、出国等),可持有关证明申请休学。休学期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不超过三年。详情请参见本站的《学籍管理规定》。
14、如何办理休学手续?
答:
学员须持有关证明写出休学申请,经学区向所在分院提出申请,经省院批准,由省院发给休学证明,休学期为一年。
15、如何办理复学手续?
答:
学员休学期满,即可复学。但学员须提前持休学证明向原分院办理复学手续,并到省院注册。
16、什么情况下不予办理休学?
答:
学员休学理由不充分;学员所休学的班级在下一级没有相同的班次和专业,不予办理休学。
17、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办理转学?如何办理?
答:
学员因工作调动原因确需转学,在开学前一个月内持本人申请及单位证明信,向学区提出申请,由分院到省院办理转学手续。
18、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转学?
答:
不同班次、不同专业的学员不准转学;其它各类学校的在校生不准转入本院各班次参加学习。同一城市内各学区间不予办理转学。
19、学员参加考试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
学员参加考试,提前10分钟凭学员证、身份证入场。按学生证号对号入座,拿到试卷先填写姓名、学号、考点、考场,不得作任何标记,学员入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BP机、手机电话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物品。学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30分钟方能交卷出场。学员在考场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准吸烟,考试时间一律禁止考生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临时出场,必须在取得监考人员同意陪同下方能离开,时间不准超过5分钟。学员要认真遵守考场纪律,认真书写,不得左顾右盼、前视后望,不得交头接耳,递纸条或做小动作,违者该科成绩判"0"分。
学员在答卷过程中,试卷要折叠成16开后进行答卷,检查试卷时,必须折叠后平放桌面,用身体挡住,不得将试卷举起,违者该科成绩判"0"。
20、学员每学期各科成绩是如何计算?
答:
学员在每学期学习中,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和写作业考试。每学期各科作业分为10分,出勤分为10分,期末考试卷面为80分;本科班英语作业20分,出勤为10分,卷面为70分。缓考、补考一律只记"及格"或"不及格"。
21、学员作业有哪些规定?
答:
学员各门课的作业题均以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下发作业要求和教学具体安排所列的作业题为准。
学员缴作业次数,一学期内,闭卷考试课不少于3次,开卷考试课不少于2次,讲座课不少于1次。作业必须由学员本人独立完成,一律不准代做、抄袭或复印。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该门课程作业成绩按零分处理,取消期末考试和补考资格,参加总补考
22、学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参加缓补考,如何办理?
答:
凡在籍学员具备下列条件可参加缓考:
(1) 正常的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
(2) 在正常的期末考试中因违纪而单科判0分允许参加缓补考者。
(3) 因公因病或因其它原因未能参加期末考试且提前已以书面形式向分院申请并获批准的。
(4) 面授课缺课1/2或旷课1/4者,每门课的作业只交一次,不准参加期末考试,只能参加缓补考
23、学员缓补考成绩如何登记?
答:
凡参加缓补考的学员,考试成绩均填写补考及格或不及格。
24、毕业论文和答辩的有何规定?
答:
毕业论文的题目应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遵循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实际,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提出有理论论证的建设性意见的题目,同时论文题目应与所学专业和主体课程有关,不能选纯技术性的专题。
论文主题必须明确,结构严密,文笔通顺,合乎逻辑。大专班4000字,本科班5000字,研究生班20000字。论文上交时必须用统一规格的稿纸誉写清楚,用省院统一印制的封面装订成册。
学员已取得答辩资格的都必须进行答辩,凡未经答辩或在毕业论文上没有答辩委员会三人以上签字的学员不发毕业证书。
答辩的一般程序:
(1) 学员自己简明介绍撰写论文的意图、主要论点和论据。
(2) 答辩委员会提出问题,学员随即回答。
(3) 学员退出,答辩委员会集体评审。
(4) 当面向学员宣布通过或不通过。
(5) 对答辩未通过的学员,对其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允许学员半年后另行答辩。
25、学员总补考有何规定?
答:
凡在籍学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总补考:
(1) 除最后一学期外累计有两门课经缓补考仍不及格。
(2) 最后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
(3) 期末考试有违纪现象或试卷判为雷同卷,但因情节较轻未取消学籍,违纪或雷同科目直接参加总补考,但总补考科目不同超过第一项规定。
(4) 面授课旷课达1/2或作业全部未交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的期末考试和缓补考,经自习后直接参加总补考。
26、办理毕业证书的规定有哪些?
答:
学员需上交与《考生报名登记表》同底版黑白免冠正面二寸照片两张用来办理毕业证书,照片由分院整理、核对,并报省院审核。毕业学员最后一学期注册时,本人需填写《毕业学员注册登记表》,省院或分院据此打印毕业证书。各教学点组织学员填写《毕业学员鉴定表》、个人总结、班级鉴定、学区签署意见。省院或分院最后一学期组织专人负责毕业证的核对、打印及发放。
27、优秀学员评比有哪些规定?
答:
(一)优秀学员的条件
(1) 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到课率在80%以上;
(3) 学习成绩优秀,各门课程的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
(4) 团结同学,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做到互帮互学;
(5) 在工作单位表现良好,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二) 评选办法
在评选优秀学员活动中,要评省院级优秀学员和市地分院级优秀学员。市地分院级优秀学员的评选,在职研究生班、中函大专班和本科班,省业余大专班和本科班,第一学年结束后,均在第三学期评选,评选比例占参评学员的5%。
省院级优秀学员的评选,在市地分院级优秀学员评选的基础上,于第四学期评选,评选的比例占参评学员的2%。
评选出的优秀学员要认真填写优秀学员登记表。各市地党校、大企业党校和有关单位的业余函授教育部门在评选结束后,将市地分院级优秀学员的名单报省院备案,将省院级优秀学员的登记表和统计表报省院审批。
(三) 表彰办法
对评出的省院级和市地分院级优秀学员要分别汇入学员学籍档案。
省院级优秀学员由省院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发给纪念性奖品;市地分院级优秀学员由各市地党校、大企业党校及有关单位的业余函授部门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发给纪念性奖品。用于表彰优秀学员的费用从各办学单位留成的学费中列支。
28、学员自学有哪些规定?
答:
学员自学包括课前预习、课后复习、完成作业,期末总复习等方面内容。
(1) 课前预习。学员在教师面授辅导前,必须将教师要讲授的内容,通读一至二遍,找出疑点和难点,带着问题听课。
(2) 课后复习。学员要消化、巩固已学的知识,深化课堂教学内容,把握教材体系结构,掌握重点,解决疑难问题。
(3) 完成作业。学员要按时、按质、按量,独立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巩固学到的知识,培养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期末总复习。学员要力求将全书内容内行系统把握,在头脑中形成知识体系,明确要点和重点,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供稿:干部业余教育部 供稿时间:2005-12-20 网络编辑:黄文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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