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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2004级本科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06-09-27

为了培养具有本科文化程度、忠诚于马克思主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有专业知识又有管理能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经研究决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山东分院2004年继续招收本科班新生。

一、专业和学制

函授本科班开设经济管理、公共管理、法律和工商管理四个专业。学制均为二年半。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和报名基本条件:招收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大学专科毕业文凭,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长期坚持学习。

2、免试条件: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入学:①己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③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同时获得过国家和省部级荣誉称号者(包括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或全军、大军区级荣誉称号或一、二等功荣立者;④中函和省委党校业余大专班应届优秀毕业学员,各门功课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

3、加分条件:具备报名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照顾20分:①获得过市地(厅、局)和军队师级以上单位荣誉称号者(包括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模范或优秀共产党员等)或军队(包括武警部队)、人民警察三等功荣立者;②处以上领导干部;③烈士子女、烈士配偶;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报考者。

三、招生办法

自愿报名、组织同意、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考生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统一的入学考试,录取方案报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审核批准,由山东分院签发学员录取通知书。

四、报名时间和手续

1、报名时间:2003年12月1日至2004年2月10日

2、报名手续: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经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交验党和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照片一寸的6张、二寸的4张。申请免试或加分者,还须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3、报名费用:报名费40元。

五、考试科目

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语文、专业课(经济管理专业考经济管理基础知识,公共管理专业考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法律专业考法学基础知识,工商管理专业考工商管理基础知识)。

六、考试时间

2004年4月1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 2:00---4:00 专业课


4月18日 上午 9:00---11:00 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

七、毕业文凭和待遇

根据中共中央中发[2000]10号文件要求,凡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过以中央党校为主体,吸收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考试、考核,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

八、课程设置

公共管理专业


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 党性教育 政治学 经济学 法学 社会学


公共管理学 公共政策分析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


行政学(选修) 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选修) 社会调查方法(选修)


组织行为学(选修) 公共组织学(选修) 公共财政学(选修)


公务员制度(选修) 公共伦理(选修) 政策推行与评估(选修)


公文写作 电子政务英语


经济管理专业


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 党性教育 当代中国经济 货币银行学 发展经济学


国际金融 国际贸易 经济法学 区域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投资经济学 当代世界经济 国有资产管理


组织行为学 商务谈判(选修) 系统科学(选修)


电子商务(选修 )WTO理论与实务(选修) 计算机应用基础(选修)


英语当代科技(选修)


法律专业


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 党性教育 宪法学 法理学 刑法学


民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知识产权法 经济法学 国际法


商法学 国际经济学 国际私法 证据法学(选修)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选修) 财税法(选修)


司法文书(选修) 计算机应用基础(选修) 英语


WTO理论与实务(选修)


工商管理专业


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 党性教育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西方经济学


企业概论 经济法 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战略管理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会计学 统计学


组织行为学 电子商务(选修) 商务谈判(选修)


风险投资与风险管理(选修) 国际贸易(选修)


公共关系 WTO理论与实务(选修) 计算机应用基础(选修)


英语

九、教学方法

学员按照总院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教员指导下自学规定的教材并按时完成作业。为指导学员自学,总院印发《自学指导纲要》和辅导刊物,还提供由中央党校有教学经验的主讲教师讲课的录像录音带,省、市地委党校选聘优秀教师进行面授辅导。

十、组织领导

中央党校函授教育由中央党校主办,参照成人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结合党校干部教育的特点,依托省委党校和有条件的市地委党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吸收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参与组织考试、考核。中函总院在办学方针、班次、专业和课程设置、教材编写、教学、教务等方面实行统一领导,招生的省委党校和市地委党校函授部门负责办学方针、教学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全面落实。

十一、学费教材费

经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和山东省财政厅批准,每生每学期收学费575元,教材资料费75元。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山东分院印


2003年11月12日
 
 


 
供稿:干部业余教育部      供稿时间:2003-11-16        网络编辑:黄文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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