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党校注重培养学科带头人
发布日期:2014-06-16
安徽省委党校近日制定实施《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力求体现安徽省委党校《2014—2018年改革发展纲要》和《学科建设规划(2014—2018年)》精神的要求,体现遵照规划引领、措施跟进、投入加大、管理科学的工作思路,体现安徽党校实际,从总体目标、实施原则、选拔范围等14个方面对选拔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方案》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形成一支适应“一流党校”建设要求的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省内外学术界有广泛影响的学科带头人队伍,不断推动安徽党校教学科研水平迈上新台阶。
《方案》强调,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考虑《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学科建设规划》中确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中迫切需要加强的重点学科;坚持标准,注重实绩,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方案》要求,校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向全校公布年度选拔计划及相关具体工作安排事宜;申报人根据申报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学科带头人申报登记表》,并提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成果材料;校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初审,审核结果报校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委员会审议票决;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公示、签约、任命。
《方案》还对学科带头人的责任义务、激励措施、管理考核以及组织领导等进行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