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完成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
发布日期:2013-10-24
福建省委组织部和福建省委党校工作组近日对全省县级党校进行了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全面抽查,至此,标志着为期四年,历经县级党校自评申报、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集中评估、整改复查等阶段的全省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经评估确定,全省83所县级党校有67所为一类校,6所为二类校,4所为三类校(有6所因条件不具备暂未参评)。
通过办学质量评估,全省县级党校整体实现了科学办校的新发展,基本形成了蓬勃发展的局面。在党委重视方面,党校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区)委都落实了党校校长由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常委、组织部长兼任,并配齐配强党校领导班子;有95.2%的县(市、区)委已将党校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考核内容,常委会定期听取党校工作汇报;县(市、区)委领导每年到党校讲课、作报告、与教师学员座谈形成制度;还有25个县(市、区)委为所属党校共配备了39名科级组织员。
在提高队伍素质方面,各县(市)委党校人员编制基本达到15人以上,大部分县级党校专职教师数接近或超过教职工总数的一半,各县级党校都不同程度加强了人才引进、进修培训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仅从2009年1月至2012年7月,县级党校教师参加培训达1400余人次,基本实现了轮训一遍。
在提升教研水平方面,各县级党校坚持按需培训,深化“一班一策”,塑造教学品牌,突出优势,创新培训方式,延伸培训通道,扎实开展教学评估考核,建立科研激励机制,开展更加贴近现实的专题研究,积极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努力提升党校教研咨水平。
在规范行政管理方面,各县级党校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初步形成了包括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学员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较为完备的党校办学规章制度,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增强办学实力方面,各县级党校办学经费基本列入当地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相关经费投入逐步加大,包括电脑、投影仪、校园局域网、VPN三级联网等硬件设备得到充实,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全省县级党校新建13所、在建9所、改造装修8所、近期拟建14所,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开展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是福建省委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作出的重大部署。评估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党校负责指导,各设区市委统一领导,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党校负责实施。评估标准采取量化评分的办法,把领导班子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教学与科研工作、办学条件等内容作为主要指标,具体参考分值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评估形式主要包括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