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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评估工作组到青岛开展市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和党委落实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主体责任考核
发布日期:2021-10-20

  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副校(院)长司强率办学质量评估组到青岛开展市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同步进行党委落实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市委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关于党校工作的汇报,市委主要领导对迎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于玉2次作出批示并出席评估意见反馈会。市委党校副校长、一级巡视员王中向评估组汇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


  在青期间,工作组对照办学质量评估和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随堂听课、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展开深入调研,现场察看了市委党校校内基础设施,赴市北区红景新区核心区教学基地、青岛特锐德生态党建教学基地、崂山区委党校、市南区委党校等进行实地考察,调阅各类档案资料1600余份,随堂听课2次,随机访谈学员和教职工15人次,发放学员、教职工调查问卷150余份。经过充分掌握情况,评估组全面总结了市委党校在办学治校方面的工作成效,并指出存在不足和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形成了反馈意见。


  15日下午,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召开市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意见反馈会。评估组副组长李作超反馈评估意见。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副校(院)长司强主持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于玉出席并发言。


  司强指出,开展市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党校系统整体办学的梳理和检视,注重三级党校协同共建,把党校系统高质量发展推向新的高度、开辟新的局面、达到新的水平。要以建设示范党校为目标,始终坚持高定位、高标准,打造出具有青岛特色、青岛气质的干部教育培训品牌。


  于玉表示,市委将以办学质量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按照评估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系统观念、统筹意识和务实精神,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发挥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作用,努力书写新时代党校工作新篇章,为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党校校委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参加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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