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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委党校召开“强警示、转作风、话清廉”廉政警示教育宣讲会
发布日期:2021-09-16

  


     9月16日上午,青岛市委党校在515会议室召开“强警示、转作风、话清廉”廉政警示教育宣讲会,副校长、一级巡视员王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艳茹出席会议并讲话,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本次宣讲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青岛市委党校监督提醒的重要安排,也是推动近距离、精准化监督的一项务实举措。宣讲报告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主线,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内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七类典型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的部署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释。同时,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还就中央、省、市纪委关于纠“四风”树新风的最新部署,以及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等方面,结合青岛市委党校特点,及时作出提醒、提出明确要求。


  王中同志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节点”亦是“考点”,在“中秋国庆”前的关键时间节点,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来党校进行警示教育宣讲,充分体现了对党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党校干部的关怀和厚爱。报告政治站位高、针对性强,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宣讲内容,传导压力,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要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好“常”、“长”二字,经常抓、长期抓,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持不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以作风建设的扎实成效,不断开辟校(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境界。


  会议明确,要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按照“讲政治 守规矩 强担当 树正气”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要求,抓住关键节点,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廉政风险排查、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警示教育和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同时注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做到应谈尽谈、立查立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自觉,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推动形成责任落实的同频合力。要坚决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逐项对照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廉政警示教育月要求,铺下身子抓具体、具体抓,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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