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上海市委党校召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座谈会。常务副校(院)长徐建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副校(院)长谢根华主持会议。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办公室、校院工作处主要负责人,各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参加会议。
会上,徐建刚传达了5月14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有关情况,介绍了本市贯彻落实《条例》相关文件的起草情况。他指出,市委及市委领导高度重视《条例》贯彻工作,我们要全面对标《条例》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贯彻李强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切实提高抓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政治自觉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努力开创新时代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新局面。
各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结合本区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并对本市贯彻落实《条例》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条例》印发以来,特别是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后,各区党委及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提高站位、积极行动,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与会同志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市委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实际举措,推动办学治校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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