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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青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金 花
发布日期:2019-11-01

  民营经济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是稳定社会、促进和谐的重要支点。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各级政府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民营经济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稳步提升,但也存在诸如整体实力不强、活力不足、创新动力不够等问题亟待破解,我国民营企业面临的“市场冰山、转型火山、融资高山”现象在我市也有一定程度表现。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如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民营企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成为关注焦点。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是当前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一。

  一、青岛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难点

  民营经济发展内外部环境亟待改变。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能转换的关键期,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市场需求不旺、生产要素成本上升过快、融资难融资贵、税费负担重、制度性交易成本高等,特别是最近民间投资出现了方向不明、意愿不强、动力不足等情况,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亟待改变。

  民营企业发展利润空间日趋狭窄。近年来,随着企业原材料成本、运输成本、管理成本等要素成本增加,特别是人工成本的刚性增长,直接抬高了民营企业经营成本,大大挤压了企业利润空间,加上税负偏重,导致企业空心化发展。要素成本的过快增长已使民营企业处于疲于奔命而无收获状态,维持经营都有困难,更不要谈加快发展、创新发展。

  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仍然十分突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采取措施积极打造融资环境,但仍有一些民营企业从民间借贷渠道获取发展资金,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进入怪圈,至今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实质路径。

  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挤压日益加大。由于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互动机制不健全、传递路径不畅,以及社会资本的逐利天性,导致大量资金脱实向虚、企业弃实投虚的现象较为严重。同时,一些虚拟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侵蚀了实体经济,实体经济规模锐减。

  民营经济发展扶持政策落实难。市委市政府从市情出发,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颁布了多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举措。但从政策落实效果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些政策的制定中看不中用、针对性不强、难落实等问题。

  民营企业创新动力不足、能力偏弱。民营企业虽已意识到创新的竞争优势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但仍存在创新投入不足、动力不足等问题,这既有民营企业自身创新能力弱的原因,也存在因利润薄,甚至无利润情况下,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状况。

  民营家族企业进入代际传承期。目前,我市有近57.4%的家族企业正处于家族企业代际传承期,很多家族企业面临无人传承、继承人素质有待提高、传承人授权障碍等境况。实现平稳过渡、权力顺利交接是处于代际传承期的家族企业当下发展的关键,这也是导致民营企业发展动力不足、整体实力提升缓慢、创新意识弱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加快青岛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强化市民营经济管理部门职责。一是强化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借鉴青岛市国际城市战略推进委员会工作模式,建立市民营经济发展督导、考核机制。二是设立民营经济信息中心。及时传递国家、省部委及市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和国家战略;诠释各级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打破部门间隔壁墙、隔离带,通过网络建立政策咨询平台,及时发布上级部门的各类文件或制定制度,做到民营企业一键知晓天下事。三是成立青岛市民营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科学遴选智库型专家,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四是协助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帮助民营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化发展。

  强化民营经济扶持政策普惠性。一是系统梳理、清理民营经济政策。对已过时、陈旧以及长期不用的政策进行废除或修缮、完善,提高政策引导效应,有助于民营企业依策发展;对制定实施各项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进行政策效果评估。二是突出民企扶持政策的普惠性。民营企业的小、广、全、杂特征决定了扶持政策的制定具有较大难度。为避免扶持政策浮于表面、落实难或政策受益面小、局限性大等问题,制定政策时应以行业、领域、产业为基点,做到既能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又能使大多数企业受益,促进共同发展。三是突出民企扶持政策的可操作性。民营经济政策制定中要邀请企业参加,与政府职能部门、学者共同完成,以提高政策落实效率。四是加强对民营企业政策解读、宣传力度。聘请专家、学者进行政策性解读、宣讲,便于民营企业家准确把握政策内涵,并充分运用。五是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调研。充分发挥咨询专家作用,定期组织调研与座谈,帮助民营企业研究如何更好发展,并解读政策,同时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积极打造民营企业塔型成长梯队。一是构建民营企业塔型成长梯队并编制计划。首先,确立可以形成梯队的产业。其次,根据选培产业,确立塔型结构中各塔层企业的发展数量、规模。第三,按照各层产业实际制定扶持政策。龙头企业既要发挥龙头引领作用,又要辐射带动中小型企业。第四,从中选定可进入中国500强、山东省100强的青岛市50强民营企业,全方位谋划其发展,力争短期内提升青岛在全省、全国的地位。第五,建立考核机制。对成长梯队的规划及各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监督、评估,确保目标按时、按质实现。二是积极培育隐形冠军企业。挖掘具备隐形冠军资质的企业,利用1-3年时间给予特殊政策,迅速打造此类企业。目前,全市隐形冠军企业仅有20家,争取到2020年发展到30-40家(远期50-60家)。鼓励隐形冠军民营企业走园区经济、产业链式的发展道路,与行业优势企业、优势产业链对接,必要时建立产业集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企业快速发展。三是对已形成梯队的产业集群,顺势而为加快发展。以梯队“领头羊”企业为核心,树立共享发展理念,整合行业资源,以产业链为支撑、以核心技术为支点,按照产业发展规律,搭建3-5个产业发展梯队,在做大做强产业的同时做大做强企业。

  以品牌战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一是遴选企业重点培养。制定发展目标,实施滚动管理模式,确保所选企业具有真实价值。二是积极为民营企业创建品牌提供服务。一方面,开展创建品牌培训,通过典型案例,提高对品牌效应的认识,明确树立品牌思想、品牌文化的意义。另一方面,重点培训民营企业如何创建品牌、如何申请品牌、如何发展品牌,做到活学活用。三是创办(中国)民营企业品牌博览会。每年定期举办,既向世界展示中国民营企业的品牌,也为全市民营企业提供学习、进步的机会。四是建立民营企业品牌博物馆。既给民营企业展示品牌文化的机会、宣传品牌企业,也督促民营企业不断探索、发展企业自主品牌。五是重塑企业家的名牌意识。树立企业有名气,宣传无止境的思想;以青岛知名品牌创立过程为案例,为民营企业树立标杆,激励企业创名牌的信心。

  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借鉴泉州政商服企模式,积极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消除制度模糊地带,在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新政策的同时,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政策进行修编、取消或整合力度,精简政策;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建立执法督察制度;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及时研究、制定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划、战略以及政策,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搭建政策信息传递渠道,借助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网络平台,建立民营经济政策宣传、解读板块,使民营企业及时知晓政策,降低发展成本。二是借鉴苏州商会兴企模式,积极优化整合国有资产闲置资源。一方面,为民营企业发展搭建基地;加强对民营企业培训,帮助企业家提高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决策能力、识人用人能力以及应变能力等,全方位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另一方面,推动各大商协会合署办公,发挥各商协会资源优势,促进资源共享、优势共享。三是借鉴贵州政府助力模式,扶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发挥政府作用,全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切实为民营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一是努力打造金融发展软环境,建设“民商金谷”(民营工商业发展金融谷)。一方面,参照国内金融发达地区做法,给予政策优惠,如制定政府吸引银行资金落地配套政策、吸引风险投资资金落地配套政策、获得风险投资基金支持的企业配套政策等,通过降低资金落地风险,形成金融集聚洼地,吸引异地资金入驻青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金家岭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全国惟一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制定金融改革创新的试验性政策,形成金融政策集聚区,为民营经济获取资金支持赢得先机。二是探索政、银、保三方合作投资机制。政府对民营企业(产业项目等)发展质量及趋势把关、担保公司提供风险担保、银行提供资金支持,三方形成共同合约,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三是成立民营企业融资技术服务平台。针对国家、省及各部委的金融扶持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创新发展战略等,对标相应民营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四是探索民营企业融资担保的资信考量制度或评估体系,全方位评价民营企业发展的潜力和趋势,为民营企业融资能力提供支撑。

  协助民营企业平稳实现代际传承。一是为民营企业集聚传承动力。建立民营企业代际传承培训基地。以国内知名企业、成功传承企业、著名商会为遴选单位,建立企业培训型基地;以国内外知名院校、著名研究机构、科研院(所)、各大高校为遴选单位,建立学习探讨型基地;以国内外著名企业管理培训机构、实训体验型基地为遴选单位,建立实战实训型培训基地。充分利用基地优势,通过实施定点培训、定期培训、轮训等方式,组成父子班、继承人班、创始人班等班次,对创始人、继承人进行综合培训,为其开拓传承思路,提升综合素质。二是为民营企业创始人搭建离职后发挥余热新平台。消除其离职后失落、焦灼等复杂心态,调动其积极性,为企业、为社会、为国家继续做些有益的事情。对企业创始人进行培训,帮助其调整心态,勇于面对卸任后的生活环境,增强对继承人发展企业的信心;通过研讨、交流等方式宣讲创始人创办企业历史,总结经验与教训,供继承人学习和交流;积极参与培养继承人的各项事业中,通过多种方式传授自身的成长、传承过程,指导继承人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践行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引导商(协)会充分发挥其作用。一是强化商(协)会会长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商(协)会会长的培训和督促。无论是行业主管部门还是行政管理部门都应从多角度、全方位注重提升商(协)会会长的办会能力和水平,对商(协)会的换届会、会员活动日、工作交流会等进行有效监督;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异地学习考察、交流等方式,提高商(协)会会长的凝聚力、辐射力和带动力。二是充分发挥商(协)会桥梁作用。强化商(协)会服务意识,为政企之间、会员之间、行业之间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推介服务、咨询服务。特别是要积极行使行业代表、会员代表的权利,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好行业间、企业间的各类争议和纠纷。三是积极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引导商(协)会会员单位树立诚信意识、坚持依法经商,建构并维护行业秩序,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和行业利益,为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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