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调研发现,司法查封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律规定缺失;开发利用停滞;处理周期漫长;沟通联动不足。为此,提出四项建议:一是明确查封条件与时间规定。对自然资源部门作出收回决定的土地不予查封;若因土地使用人自身原因造成查封,则将查封周期计入闲置期限。二是合理运用临时盘活措施。将司法查封长期闲置的土地,建设临时停车场、体育健身场地、休闲绿地等,最大限度提升使用效率。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管理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博士 朱艳鑫
本报告获得隋汝文副市长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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