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调研发现,我市由于司法查封而产生的土地闲置有的长达十几年甚至二十年,不仅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影响城市环境和良好形象;而且多数存在劳务欠薪、债务纠纷、租售违约等群众利益受损问题,容易引发信访、维稳等风险,给社会安定带来隐患。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清单,我市有1120.41亩土地因司法查封无法处置。这些闲置土地地理位置优越,闲置时间冗长,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司法查封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律规定缺失;开发利用停滞;处理周期漫长;沟通联动不足。为此,提出四项建议:一是明确查封条件与时间规定。对自然资源部门作出收回决定的土地不予查封;若因土地使用人自身原因造成查封,则将查封周期计入闲置期限。二是合理运用临时盘活措施。将司法查封长期闲置的土地,建设临时停车场、体育健身场地、休闲绿地等,最大限度提升使用效率。三是加强行政和司法的协同联动。加强司法机关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对称,处置及时。四是逐步建立系统化解决机制。设立平台机构,在排查的基础上,进行分类诊断,对症下药。同时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透明化、常态化的稳定机制。
本报告获隋汝文副市长批示。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管理学教研部副教授 朱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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