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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
发布日期:2024-10-17

文章来源:《青岛日报》2024年10月17日    作者:柴方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的完善将有助于防止和纠正不当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机关的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应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建立完善的执法程序和标准,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执法程序是执法公正与透明的基石,是执法活动应当遵循的步骤和规则。加强法律解释和适用,对法律法规中的模糊条款进行解释和明确,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歧义和争议。明确执法流程,制定详细的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环节的步骤和要求,确保执法活动从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查、告知陈述申辩与听证、决定处理意见、作出行政决定到送达和执行等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程序规定。加强对执法流程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执行。

  执法标准是行政执法的统一与精准的标尺,是执法活动应当达到的标准和要求。明确执法标准的制定依据,执法标准的制定应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执法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同时,应考虑社会实际情况和公众需求,使执法标准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贴近社会实际。根据不同执法领域和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执法裁量基准。裁量基准应明确适用范围、条件和标准,减少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滥用。对裁量基准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和需求。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裁量基准的制定和评估,提高裁量基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二,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记录,确保公开透明。有效的监督机制能够防止行政权力滥用,确保每一次执法都基于事实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应当建立全方位监督体系,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级执法机构的监督职责,实行层级负责制。强化外部监督,包括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等,形成多元监督格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实现执法过程的实时监督。升级记录手段与技术,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活动全程录音录像,无死角记录。建立电子化执法档案系统,实现执法文书的电子化存储和快速检索。推动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加强对执法信息公开的考核评估,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第三,建立有效的申诉和救济机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执法实践中,难免出现偏差或误判,这时,健全、高效的行政执法申诉和救济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是畅通申诉渠道。建立多元化申诉平台,包括线上投诉系统、热线电话、现场接待窗口等,确保当事人能够便捷地提交申诉材料。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申诉渠道的知晓率和信任度。二是优化处理流程。简化申诉程序,明确时间节点,确保申诉能够得到及时受理、调查和处理。三是强化救济措施。对于确认存在执法错误的案件,除撤销或更正原行政执法行为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四是强化技术赋能。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智能化的行政执法申诉和救济系统。通过数据分析,提前预警潜在的执法风险点,为决策提供支持。同时,实现申诉处理的全程电子化,提高处理效率和透明度,让当事人随时随地跟踪申诉进展,增强参与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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