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校工作 > 理论研究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发布日期:2024-05-19

文章来源:《青岛日报》2024年5月19日    作者:李小丹

        公正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公正司法,指出“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司法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公正司法工作的成效与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公正司法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效,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国家各级司法机关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新时代司法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青岛持续加强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完善政法委员会研究决策政法重大事项机制,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坚定理想信念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我国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综合运用司法审判、调解、和解、听证、接访、司法救助等方式,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青岛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由青岛市司法局探索建立的“1+1+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获评第六届全国“法治政府奖”,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同时通过有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2023年,全国群众安全感为98.2%,比2012年提升了近11个百分点。过去一年,青岛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依法严打违法犯罪,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抢劫、伤害等八类暴力犯罪发案同比下降14.4%;侦破电信诈骗、经济犯罪等案件,有力守护了群众的“钱袋子”,破获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领域犯罪案件470余起,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关调查显示,从2014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公信力社会评价总得分稳步提升,其中普通群众评价得分由2014年的77.8分逐年提升至2023年的92.8分。近年来,青岛市也在持续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有效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公正司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依法纠正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依法加大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全面落实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等。2017年,青岛市司法局印发《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切实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了律师职能作用,促进司法公正。

  五是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为公正司法的推进提供了全新的途径。司法大数据助力网络查控,“智慧司法”及“智慧执行”平台的建设进入全新阶段。着眼于数字化改革创新,青岛市司法局不断推进“智慧司法”建设,平台实现了业务办理数字化,司法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但是,由于司法体制存在漏洞、司法机关职权的配置及其运行机制不合理、相关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的存在,当前一些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依然时有发生,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尤其重要。

  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制约公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具体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第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因此,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司法责任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和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等,以严格的责任落实倒逼公正司法;科技赋能,通过系统性、集成性智慧法院、智慧检务建设,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第二,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公正司法,要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重点,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到2018年3月,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犯罪侦查等职能全部转隶,司法职权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调整。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要做到规范用权,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在宪法法律范围内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在立案受理、查明事实、涉案财物管理处置、裁决执行等各个环节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第三,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加快构建与新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完善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机制、完善政法部门之间制约监督体制机制、完善政法各系统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完善智能化管理监督机制。要继续推进完善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一律记录、全程留痕、定期通报、严肃追责,避免司法活动受到干扰和影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促进司法公正。司法权的独立行使,是实现公正司法的关键因素和有力保障。针对干预司法权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部署和要求执行,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司法程序。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强化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特别要加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等。同时,要在司法责任体系的科学性、落实的具体机制上下功夫,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度,一般案件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制法官直接定案并终身负责,同时发挥庭长、院长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等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让办案和监督全程留痕、全程可溯,确保“放权不放任”。

  第五,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始终牢记加强新时代司法作风建设的三个重大关切,即“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强化司法为民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措施,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认同感。同时,通过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信息化审判质效管理、司法标准化建设,持续提高监管智能化、流程化、精细化水平,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

手机触屏版
   
微信公众号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青岛行政学院版权所有

Qingdao Party School of CPC , Qingdao Administrative College.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宁德路18号 邮政编码:266071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314号  鲁ICP备05026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