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校工作 > 理论研究
电动自行车治理须防患于未“燃”
发布日期:2024-03-31

文章来源:《青岛日报》2024年3月31日    作者:崔群

        因便捷、经济和环保,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当下广受欢迎的“国民交通工具”。过去20年间,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实现了爆炸式增长,从5.8万辆增至约3.5亿辆,已超过汽车保有量(3.36亿辆)。电动自行车为市民出行、新业态发展提供便利的同时,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及消防隐患日益凸显,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已成为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的一项重要课题。

  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的原因,绝大多数人将其归咎于违规停放、盲目改装、飞线充电等不当行为。实际上,问题的规避更需要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管理、使用“三端”来全面审视。

  首先,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标准相对滞后。电池故障是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的首要原因。以常用的锂离子蓄电池为例,易因过充、过载、短路、撞击等引发爆炸失火,存在极大的隐患。尽管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对最高设计车速、整车重量、电池电压等作出明确规定,但未能同步实施针对蓄电池的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导致相关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参差不齐。其次,与电动自行车使用相关的设施建设不完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规划设计数量落后于电动自行车的增长速度,充电桩数量短缺、停车棚位置不合理、收费标准不统一、配套消防设施不完善、充电线路不顺畅等问题在老旧小区尤为普遍。再次,监管存在成本高、效率低、盲区多问题。当前,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安全问题,大多依赖于网格员、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传统人工的排查整治,持续性和覆盖面有限。另外,全链条监管未能形成有效合力,充换电设施等关键环节缺乏明确的归口监管部门。

  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一直以来呼声很高的“不上楼”措施外,更应通过源头防范、精细管理、长效治理,以高水平公共安全保障城市的高质量发展。

  第一,坚持源头防范,提高产品质量。《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即将发布,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应与行业协会、检验机构携手,共同制定团体标准和后续方案,确保新国标有效落地。全面加强对生产企业、销售主体、消费者的引导和约束,实行标准化监督管理,覆盖生产、销售、注册、骑行、充停、维修等关键环节,从根本上杜绝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和以次充好行为。

  第二,完善基础设施,巧用科技赋能。政府部门、社区物业、第三方企业、社会力量应合作破解停放场所和充换电设施的科学布局问题,在企业、商场、旅游景区、小区等高频场所合理设置智能车棚、充电柜等,同时通过设备标准化改造,增设预警报警智能装置,强化场所防火分隔、消防器材配置、电气防火设计等,加强充电基础设施从建设到维护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三,开展群防群治,建设韧性社区。基层社区既是风险隐患的集中区,也是治理力量的薄弱带。除了积极下沉应急、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力量外,还需激活和整合社区内不同主体的人才、组织、财务、物资、空间等资源。通过公共安全教育、宣传和演练,提升各方风险认知和应急素养,同时积极赋权,鼓励业主共同参与规划,集思广益,实现隐患排查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共同营造安全环境。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

手机触屏版
   
微信公众号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青岛行政学院版权所有

Qingdao Party School of CPC , Qingdao Administrative College.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宁德路18号 邮政编码:266071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314号  鲁ICP备05026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