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青岛日报》2022年9月27日 作者:刘效敬 赵文静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可见,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是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领导干部有责任也必须在学法上走在前、在守法上做表率、在普法上挑重担,形成“头雁效应”,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
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有效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求领导干部在学法上走在前。领导干部要走出“重业务轻法律”的思想误区,把学法懂法作为开展工作的必要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作为地区、部门的决策者和政策执行者,各级领导干部首先必须学习掌握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党委(党组)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也要纠正把法律课仅仅作为能力提升课程的错误思路,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领导干部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通过领导干部认真组织并带头学法,增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员干部的法治建设决心和行动力,从而引领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治信仰。
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有效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求领导干部在守法上作表率。“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是现代法治的核心理念,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要遵循这一核心法治理念。公权力的行使者要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模范遵守法律,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合法权利。作为立法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表率,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善治;作为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要作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表率,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维护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作为司法机关的领导干部,要作公正司法的表率,坚持程序正当、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领导干部在守法上作表率,在法治实践中遵守法治原则,才能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强大,增强对中国法治建设的信心,才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法治信仰、自觉遵法守法。
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有效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求领导干部在普法上挑重担。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普法教育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1986年至今,我国共制定实施完成七个五年普法规划,正在全面实施的“八五”普法规划,为普法宣传提供了工作指导和政策保障。从实践来看,普法工作要纵深发展突破,还应进一步完善和推动实施普法宣传教育机制,重点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执法工作与普法实践相结合,让执法者成为法治教育的主体。国家机关执法者通过生动鲜活的执法案例进行普法教育,能够克服单纯的法治理论教育抽象有余、生动不足、印象不深的缺点,提升群众对普法工作的接受度,让普法教育更接地气。其中,领导干部应积极参与普法教育,通过完善领导干部参与普法教育运行机制,让领导干部通过电视、网络、党校课堂等多种渠道使以案释法成为常态。这一方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有利于领导干部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另一方面,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也有利于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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