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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构建格局到完善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路径选择
发布日期:2020-12-08

  文章来源:《青岛日报》2020年12月5日    作者:王 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两个一百年”交汇的特殊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在历史新坐标上对中国未来发展的一次重大战略谋划。《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一全新的表述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治理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在原有基础上又进一步深化,社会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不断增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对于实现“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九大以来,通过坚持不懈地全面深化改革,我国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进入新时代,国内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新冠肺炎疫情给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影响,我市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建设面临着新机遇和新挑战。

  一、面临的重大发展新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青岛社会治理创新指明了方向。2018年6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青岛考察时强调,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青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打造“青岛样本”指明了方向。

  学赶深圳为青岛推进社会治理树立了追赶的标兵。青岛市派出多批干部赴深圳、上海进行实训、体悟,为青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坐标,有利于我们以更高标准找差距、补短板。

  “平安青岛”攻势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市域社会治理列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平安建设攻势指挥部,组织实施市域社会治理工程,进一步筑牢了党委领导、政法委牵头、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组织协调机制。

  “三我”(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活动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持续深入,探索建立的“三我”受理、办理、反馈、监督“四位一体”机制,在收集民意、汇聚民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这不仅为推进城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强大动能,而且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新型智慧城市规划出台为建设互联网+治理奠定了基础。适应现代科技革命和城市治理新要求,“十三五”期间,青岛市出台了《新型智慧城市2018-2022年行动规划》,努力达成城市“慧”思考、社会“慧”协同、公众“慧”参与的发展目标。

  二、面临的严峻挑战

  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全球治理危机短期内难以消除。虽然我国对疫情进行了严控,但仍然面临着“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艰巨任务,疫情防控常态化给我市社会治理带来巨大压力。

  社会思想多元、观念多元、结构多元使社会整合难度加大。当今时代,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社会多元化特征日益明显,人们的利益诉求多样化,直接考验社会治理制度的整合力和包容性。

  高流动性、开放性社会结构对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动态平衡提出新要求。青岛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目标的确定,使社会结构的开放性和高流动性更为显著,对城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特别是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网络时代社会信息传播方式的快速变化给社会舆情应对带来挑战。新兴媒体影响越来越大,形成了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信息无处不在、无所不及、无人不用,导致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社会治理面临着新一代信息革命的强烈冲击。

  经济新常态带来的财政投入增长率下降给社会治理带来的压力增大。社会治理需要巨量资金投入。经济进入新常态后,经济高速增长被中高速增长所取代,一方面财政支出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财政收入增长预期下降。如何维持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平衡成为社会治理遇到的难题。

  三、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打造社会治理示范城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必须继续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创新,努力将青岛打造成全国社会治理的示范城。

  围绕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我市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需要完成两项重点任务:一是社会治理体制科学化、规范化,即通过法律、政策等途径,将治理主体的职责、地位、作用进一步细化,使新的治理体制能适应社会治理发展的新变化;二是社会治理运行机制灵活高效,能够充分调动每个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形成治理合力,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社会治理体制主要指治理主体之间的权力配置及其关系。健全社会治理体制必须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

  一是党建统领社会治理制度。由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到党建统领社会治理是新时代发挥党的全面领导作用的必然要求。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应该在社会治理格局建构中得到充分体现。抓党建就是抓住社会治理的核心和关键。为此,必须探索党对社会治理工作实施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化、边缘化的问题。结合区域化党建、网格化治理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和党员在社会治理中的权利、职责。

  二是政府主导社会治理制度。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存在很多不足,一些应该管起来的事没有很好地管起来,一些应该通过市场和社会解决的事却攥在手中不放,不善于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破解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治理效能。一方面,规范政府权力,明确政府职责,推行清单化治理模式,出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另一方面,通过制度引导,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反映群众诉求、提供服务等。

  三是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制度。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新的增长极,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我市社会组织总量超过1.2万家,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同时,我市社会组织规模小、能力低、人员素质不高、内部治理不规范等问题也较为突出。我们要按照“政社分开、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和管理监督制度改革;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办法;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组建行业协会商会联盟;出台专项规划,加强社会专业社工培育;举办社会组织培训班,提升社会组织治理能力;强化社会组织信用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

  四是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制度。公众参与是社会治理民主化、法治化的必然要求。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看,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有待扩展、参与治理的激励制度有待完善。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实际,从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因势利导,凝聚群众智慧,想方设法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打好社会治理的“人民战争”。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运行机制更加便捷、灵活、高效。社会治理的运行机制指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系统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运行机制好坏直接影响社会治理绩效。当下,正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特殊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社会治理机制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运行机制不畅、效率不高等弊端。相互推诿、踢皮球或者手段繁琐、耗时过长等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需要针对社会治理的不同领域,聚焦矛盾,加快运行机制改革。

  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要通过“三我”活动,畅通社情民意沟通机制,同时建立司法调节、行政调节、人民调节相结合的大调解机制;在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方面,要充分利用好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形成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科学决策、快速应对机制;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筑牢安全网,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大力推行网上办,让网络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作者单位:青岛市情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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