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青岛日报》2020年7月3日 作者:王 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些优势是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进入新时代,面对百年未有之变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诉求,我们必须迎难而上,适应党情、国情、世情的新变化、新要求,持之以恒地做好制度落实工作,建立权威高效的制度落实机制,努力实现制度优势和国家治理效能相互贯通,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建立权威高效的制度落实机制的必要性
制度的落实机制是指制度的实现形式。制度的生命力在落实,没有好的落实机制,制度就会空转,像社会评价的那样,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就是不落实到行动上。这种状况甚至比没有制度更糟糕。所以,建立权威高效的制度落实机制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需要。国家职能效能就是制度的效应性问题,或者说制度的实施效果。制度是国家实施治理的基本凭借,现代国家治理概莫能外。提升国家治理效能,除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外,更重要的是聚焦制度的实施环节、落实环节,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具体而言,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根本制度为基、以基本制度为保障,以重要制度完善为导向,结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聚焦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的13项重点任务和55项具体的制度改革要求,狠抓落实,推进制度的协同、联动效应,实现国家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需要。制度体系就是各项制度的集合体。《决定》提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这是根据制度的性质、功能及作用所作的基本分类。制度体系就是三种制度的有机聚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砥砺前行,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走向成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伟大成就。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如同真理的相对性一样,任何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都是建立在相对意义的基础上,随着条件的变化,有的制度过时了,有的制度需要补充完善。推动制度变迁的最根本的动力源头就是实践,实践是制度之母,制度的产生均是回答实践之问的结果。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是否健全,必须由实践效果予以检验。落实机制就是连接制度和实践的通道。在制度落实过程中,一方面会对原有的制度提出完善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会催生新的制度。循环往复,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升,制度体系更加健全。重视制度落实机制建设,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
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的需要。进入新时代,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遇到了百年未有之变局。制度实施环境日趋复杂,影响因素互相叠加,不利因素明显增多,各种干扰层出不穷,制度执行中出现很多问题,如选择性执行、变通性执行、讨价还价式的执行等,制度沦为“稻草人”或者“橡皮筋”。这些行为扭曲了制定制度的本意,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应对困难和挑战,破解制度执行中各种难题,必须建立权威高效的制度落实机制,以强有力的执行,彰显制度威力,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建立权威高效的制度落实机制的基本要求
建立权威高效的落实机制,要紧紧把握住两个关键词——权威和高效。所谓权威是指制度在落实过程中,执行主体能够严守底线和组织纪律要求,保持标准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一致,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权威性主要是从落实机制的合法性角度谈的,这种合法性建立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基础上,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能够从根本上维护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所谓高效,是指制度落实机制必须讲求效率原则,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产出。众所周知,任何制度的执行都是有成本的,其差别仅仅在于成本的高低。落实机制的高效性与制度执行中强调的实际结合并不矛盾。制度落实不是照猫画虎,更不是上下一般粗,而是有的放矢;检验制度落实效果更不能单纯以布置落实的时间为唯一标准,而要综合考量制度落实的主体积极性以及制度环境的复杂难易程度。
合法性原则和效率原则不能截然分开,二者存在密切联系。一定意义上,合法性是基础和前提,没有合法性,就没有效率;反之,越有效率,越有利于增进合法性。制度的落实机制应当二者兼顾、有机结合,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军队组织通常被认为是权威性和效率性结合最好的典范。试想,如果没有权威性,军队的各项制度怎样才能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一支没有铁的纪律、松松垮垮的军队,怎么能打胜仗?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宏观层面的制度,还是中观层面的制度以及微观层面的制度,其实现机制都必须遵循这一基本规律和要求。
三、建立权威高效制度落实机制的具体措施
建立权威高效的制度落实机制,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 从难点、痛点入手,抓住主要矛盾,多措并举。
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应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领导干部与执行制度的关联度最密切,如果领导干部带头不执行制度,就会产生“破窗效应”,带来很坏的影响。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围绕反对公款吃喝,我们出台了很多制度,但为什么没有贯彻执行到位呢?关键一点就是某些领导干部不带头执行,结果上行下效,制度权威性丧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意志,从严管党、治党,出台八项规定,中央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公款吃喝之风立即被刹住,党风社会风气为之一变。这充分证明,只有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才能有效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执行制度,党和国家各项制度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建立强有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度落实的主体既包括各级组织和各级单位、各个部门,也包括有复杂心理活动和多样利益诉求的各类人群。作为社会学意义的执行主体,既需要激励,更需要约束。制度落实好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不执行制度、违反制度、破坏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严肃问责。激励既可以是精神层面的,也可以是物质层面的,应多种形式并用;约束机制要全覆盖,按照组织层次、层级,构建严密的监督体系。坚决查处对制度执行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制度的力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得到充分释放。
营造优良的制度文化。一个国家的文化层次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制度与文化存在天然的联系。制度的落实机制建设表面上很复杂,其实从根本上说,还是一个文化问题。制度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映射的是一个社会的价值导向,制度落实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都可以从文化上找到归因。比如,功利主义价值观会使制度在落实过程中被扭曲,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或者变通执行。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的制度文化建设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给制度执行带来了挑战。建立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的先进的制度文化,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作者单位:青岛市情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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