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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深圳经验 建设高效青岛
发布日期:2019-05-24

  文章来源:《青岛日报》2019年5月21日    作者:孙 涛

 

  当前,我市正在推进建设高效青岛攻势,着力深化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结合正在开展的“学深圳、赶深圳”,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就要以人民满意为宗旨,重塑政府和市场关系,不断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带动创新创业热潮,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提高行政效能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深圳市自2012年启动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不断精简行政职权事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积极精简行政职权事项。按照能简尽简原则,先后进行4次大的清理,共调整市级部门行政职权事项1080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从2012年的391项减至目前的216项,减幅近45%。二是完成市直部门三批共77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公布了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98项。三是持续优化政府投资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跨部门协同办理机制,实行并联审批;推进项目批量集中立项和分类实行简易审批,简化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一是探索并不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2013年在全国率先推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商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从69项减至10项,后置审批事项也从117项减至114项;不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从2014年推行“四证合一”,到目前已实现“多证合一”;大力推行工商登记电子化,办理时限由窗口办理的20天减至网上全流程办理的1至2天。二是协调推动清理规范税费为企业和社会减负。协调推动相关部门编制出台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常态化公开和动态管理。

  优化政府公共服务,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一是出台方案推进改革。2016年8月,深圳市出台“互联网+政务服务”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专责工作小组,强力推动改革,全面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依托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二是狠抓落实确保改革成效。截至2018年6月底,10个区级行政服务大厅共开设综合窗口196个,68个街道服务大厅共开设综合窗口746个,658个社区共开设综合窗口1448个,初步实现服务大厅和综合窗口全覆盖;建设全市统一的申办受理平台和身份认证平台,并与辖区及各部门完成对接运用;完善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并与上级对接。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出台专门的加强监管工作方案。2017年2月,在全国率先出台《深圳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明确市区各部门按照转变政府管理重心要求,通过厘清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标准、改革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搭建监管平台等,着力构建权责明确、公正公平、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二是完善政府监管体系和监管规则。商事登记改革后,针对25个部门涉及商事主体登记的129项行政审批事项,逐一制定并公布后续监管办法,构建起“谁审批、谁监管”的政府监管体系和监管规则。三是率先完成权责清单编制。自2014年在市区街三级全面启动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后,2015年基本完成,有效明晰了政府部门职权清单,强化了监管责任落实。

  建设高效青岛,要结合我省正在推进的“一次办好”改革,学习深圳经验,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大力推进效能革命,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注入“核动力”,以发展软环境的优化催生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度”。

  推进政府流程优化再造,提升行政效能。一是探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借鉴深圳经验,按照系统集成方法,把推行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作为“一次办好”改革的主抓手。把各部门行政审批过程的受理环节分离出来,将原来按部门设置的窗口由行政服务中心分类整合为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医保社保、公安服务等综合窗口,再按职责分工由业务部门后台分别审批,使群众只需进行政服务中心“一个门”、到综合窗口“一个窗”就能把“一件事”办成。

  二是提高行政效率,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积极推行“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

  三是坚持全面精简办事材料,健全政府咨询服务体系。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创新服务提供方式,着力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创新企业的审批服务方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扎实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尝试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创新便民审批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是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老人较多等农村地区实际,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打破信息孤岛,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政务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建立健全基本标准规范,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

  二是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开展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建设,提高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和评估审批服务办件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办理流程,让办事更快捷、服务更优质。

  三是坚持标准化、法治化改革路径。明确规范“一次办好”的事项范围、工作要求、监管要求、制度建设等内容。加快构建标准统一、口径规范、内容完整办事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使群众能享受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

  加强督查评估力度,强化改革效果导向。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

  二是强化改革的效果导向。发挥督察利器作用,促使各级、各部门扑下身子抓落实。探索将“一次办好”改革纳入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建立每月例行督察制度和周报告、月报告制度,跟踪督促各地做好改革落实工作。同时,人大、政协、政府督察室、各民主党派也根据自身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办好”改革督察。

  三是引入外脑开展第三方评估,增强群众改革评判权。为了建立科学的改革成果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运用多种数据采集和分析方法对“一次办好”改革绩效进行评判,全面客观地反映改革成效与问题短板。同时,在政务服务网和有关媒体开设专栏,方便群众对“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增强群众在改革评估中的发言权。

 

 

(作者单位:青岛市情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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